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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2022-12-07   团委   (访问次数)

各学院分团委:

为进一步改进提升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共青团组织力,对照《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2年修订版)要求,结合团湖北省委相关要求,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指导推动团支部加强建设、规范运行,不断提升组织力,彰显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

二、工作时间

2022年128-20221215

三、工作对象

成立6个月以上2022年6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四、评级标准

对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2年版,见附件1),重点评估2022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组织功能发挥情况。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

——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五、工作步骤

(一)团支部对标自评

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必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填写《团支部“对标定级”自评表》(见附件2)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

(二)各学院分团委复核认定

——各学院分团委结合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包括《团支部工作手册》在内的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

——各学院分团委复核认定应严格掌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五星级团支部要优中选优,一般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30%;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应占一定比例,防止只表扬不批评的好人主义。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复核认定后填写《团支部“对标定级”自评表》并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记录。

——各学院分团委开展复核前,要全面完成空壳团支部的整理整顿,否则无法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对下属所有团支部开展复核。基层团委“对标定级”复核率将作为评价基层建设工作的重要指标。

(三)校团委抽查评估

校团委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抽检各学院分团委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重点抽检五星级团支部比例明显过高、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比例明显过低的分团委。

六、实施办法

1.分级负责。各学院分团委要统筹安排本单位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各学院分团委严格复核认定,既不刻意拔高、也不降格以求。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主动向本支部本单位团员青年公开结果。评星定级以线上开展为主,依托“智慧团建”同步记录。

2.激励约束。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3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 “活力团支部”等)。各学院分团委也可结合实际给予其他合理激励。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分团委及其团支部,2023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连续2年被评定为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的,各二级单位团组织应对相应团支部进行重点整顿。各二级单位负责人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请务必按要求完成,对未完成或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酌情处理。

3.总结报告。各分团委在本单位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完成后,于12月24日前将《湖北工程学院××团委2022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报告》(见附件3)扫描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hbeutw@hbeu.edu.cn


联系人:邓荷露  李 锦

联系电话:18567090320

联系邮箱hbeutw@hbeu.edu.cn


共青团湖北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2年12月8日       


附件【附件1: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2年版).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团支部“对标定级”自评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湖北工程学院××团委2022年度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报告.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