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组织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要求,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团的引领力、组织力和服务力,现将2021年12月份主题团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持续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为引领带动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史,落实“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紧密联系团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交流学习体会、对标先进标准、查找差距不足、激发责任担当,教育引导广大团员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树立远大理想,增强奋斗精神,争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力军。请各团支部积极落实《共青团“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指引》,抓好重点篇目的学习并开展好专题组织生活会。
学习参考资料见附件。
2.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团员教育评议。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要求和内容详见《共青团“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指引》,主要流程如下:
(1)开展学习。团支部书记汇报团支部今年开展党史学习,特别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情况和组织生活会准备情况,并结合团支部工作和个人实际交流体会认识。
(2)组织自评。召开支部大会或支部小组会议(对于人数较多的团支部),在主题团日学习的基础上每名团员参考《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相关指导标准,逐个围绕“是否有信仰、是否讲政治、是否重品行、是否争先锋、是否守纪律”五个方面的表现发言,结合所准备的材料实事求是进行自我评价。
(3)进行互评。其他团员参考《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附件,根据本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对其进行百分制赋分评价,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以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
(4)评议等次。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各院分团委批准。
(5)进行公示。对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应在所在院系或团支部内进行公示。
3.评价注意事项与结果运用
(1)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原则上仅团员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党员)有资格参评本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2)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上级团组织负责人及支部书记进行谈话,予以教育帮助。
(3)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三至六个月后,对能够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反省自身错误,有明显改进的团员,再次进行团员评议;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员,应当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4)处置基本合格、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限指标。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基本合格、不合格团员的处置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本人的意见。决定后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团组织应及时处理或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4.实施要求
(1)分类指导。各学院分团委可在充分准备的前提下,召开示范性组织生活会。可采取基层团干部现场观摩、线上会议等方式,强化示范带动。
(2)严格要求。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心得、装样子、走过场等现象,切实维护团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原则上未按要求参与完成此项工作的二级单位团组织不得申请五四红旗团委和优秀分团委,团支部不得申请五四红旗团支部和优秀团支部,个人不得申请优秀团务工作者、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
(3)创新形式。组织生活会可与主题团日等结合开展。鼓励有条件的依托团员活动室、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阵地场所开展,增强现场感、仪式感、庄重感。
二、开展时间
2021年12月20日之前
三、提交时间
请各院在本周四(12月2日)前提交主题团日活动开展时间及地点电子版至校团委组织部
四、参与对象
全校全体共青团员
五、基本环节
1.集中学习讨论。围绕学习主题积极开展学习交流讨论,增强学习效果。团支部应认真在会议记录本上做好记录,规范记录团员主要发言内容。
2.开展网上团课学习。“青年大学习”网上团课学习为每月主题团日规定动作,请各级团组织督促支部成员每周按时参与完成学习内容,校团委将对各学院组织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将其作为共青团年底目标考核内容之一。
3.讲授微团课。围绕学习主题结合实际讲授微团课,微团课要体现政治性、时代性,有鲜明的导向,提倡支部团小组、团员轮流讲授微团课。
六、相关要求
1.积极稳妥推进。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各团支部在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时,应严格遵守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原则上不安排校外参观实践活动。
2.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团组织要加强组织,确保学习到位、流程完整。其中开展“青年大学习”网上团课学习和缴纳团费为规定动作,各支部也可结合学院分团委的通知要求、当前重点工作任务和其他支部学习工作等开展。
3.确保教育实效。主题团日是落实团的“三会两制一课”等团组织生活制度的实际举措,是强化团员意识、发挥团组织教育作用的具体安排,各分团委、团支部和全体团员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七、材料上交
1.本月主题团日活动为党史学习教育规定动作,活动结束后,各团支部请及时将开展情况在团中央智慧团建系统(网址:https://zhtj.youth.cn/zhtj/)“主题团日”模块录入。所有支部提交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12月31日前。
2.主题团日活动开展完毕后,各学院组织部需及时将主题团日活动总结经学院分团委审核后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各院系网宣部需及时将主题团日的相关报道经学院分团委审核后报送至校团委宣传部,校团委宣传部将择优进行宣传报道。
联系人:李云山 张甜甜
联系电话:13135601065
联系邮箱:hbeutw@hbeu.edu.cn
共青团湖北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