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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6月主题团日的通知
2021-06-16     (访问次数)

关于开展2021年6月主题团日的通知


各学院分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组织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要求,深化共青团改革,落实从严治团,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团的引领力、组织力和服务力,现将2021年6月份主题团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一)持续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

为引领带动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各级团组织可根据《关于“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的补充通知》,在2021年内,围绕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等专题,利用每月主题团日,开展不少于4次的党史学习会,并及时在团中央智慧团建系统“党史学习教育”板块中上传。

(二)学习创新精神,建设科技强国。

5月28日,在中国科学院第二十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和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把握世界科技发展大势,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强调要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新发展阶段实现我国科技自立自强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为加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指明了方向,团员青年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科学家默默耕耘,扎根祖国,把个人发展融入祖国发展,民族复兴中的伟大精神。

(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广大青年应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全校各级团组织可将学讲宪法活动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重点宣传“党史”中的法治人物、法治故事和法治案例,深入开展法治教育。

(四)“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

各团支部应组织支部成员完成线上主题团课,参与第十三季“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完成“一课”学习。同时,鼓励各团支部围绕学习主题,结合实际创新开展线上支部活动。

二、基本环节

1.集中学习讨论。围绕学习主题积极开展学习交流讨论,增强学习效果。团支部应认真在会议记录本上做好会议记录,逐一、规范记录团员主要发言内容。

2.讲授微团课。围绕学习主题讲授微团课,微团课要体现党性、政治性、时代性,可结合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团课讲授方式可灵活多样,提倡支部团小组、团员轮流讲授微团课。

3.团员组织关系转接(仅2021届毕业生)。二级单位团组织、毕业班级团支部须按照《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毕业学生团员教育、团干部业务培训、毕业学生团员信息登记、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

三、开展时间

2021年6月30日之前

四、参加对象

全校全体共青团员

五、相关要求

1.慎重稳妥推进。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形势及相关天气情况,各基层团组织在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特别是社会实践活动时应充分做好分析研判,确保人身安全,如遇暴雨等恶劣天气,应及时停止实践活动。

2.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团组织要加强组织,确保学习到位、流程完整。其中开展“青年大学习”网上团课学习和缴纳团费为规定动作,各支部也可结合所在学院分团委的通知要求、当前重点工作任务和其他支部事务等开展。各学院团支部,临近期末考试,建议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前提下,开短会,或结合班团学业辅导及放假前的班级安全教育工作开展。

3.确保教育实效。主题团日是落实团的“三会两制一课”等团组织生活制度的实际举措,是强化团员意识、发挥团组织教育主体作用的具体安排,各基层团委、团总支、团支部和全体团员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发挥实效,注重长效。

六、材料报送

主题团日活动开展完毕后,各院系组织部需及时将主题团日活动总结发给所在单位团委审核后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各院系网宣部需及时将主题团日的相关报道发给所在单位团委审核后报送至校团委宣传部,校团委宣传部将择优进行宣传报道。

联系人:李云山 刘忠耿

联系电话:13476490466 13706666331

联系邮箱:hbeutw@hbeu.edu.cn




共青团湖北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