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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校团委兼职团干部(学生)的通知
2020-09-10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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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团委: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办联发〔2016〕18号)和《湖北工程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湖工党字201841号)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进我校共青团改革、提升我校共青团工作组织力、引领力和服务力,吸纳优秀团员青年参与学校共青团工作,努力培养一支紧密联系青年、工作扎实过硬的“专兼挂”相结合的共青团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校团委现公开选聘部分优秀学生担任校团委兼职团干部,请各单位结合选聘条件推荐候选人,具体职位与要求如下:

一、选聘岗位

(一)团委机关部门:

1.副书记(兼职):2名(2018级);

2.办公室:副主任3-4名(含西部计划项目办1-2人);

3.组织部:副部长3-4名;

4.宣传部:副部长3-4名;

5.社团管理部:副部长2-3名;

6.科技创新部:副部长2-3名;

(二)团委直属单位:

1.青年传媒中心:主任1名(2018级),副主任3-4名;

2.青年发展中心:主任1名(2018级),副主任3-4名;

3.大学生仪仗队:队长1名(2018级),副队长2-3名;

4.大学生艺术团:团长1名(2018级),副团长3名;

5.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1名(2018级),副会长2名。

校团委各选聘部门工作职责详见附件一。

二、选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或特别优秀的团员,政治素质强,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能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读期间未受任何处分;竞聘学生兼职副书记的,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公道正派、青春健康、简单阳光,具有较高政治觉悟、思想水平、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能够坚持爱国、励志、求真、力行,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3.熟悉并热心共青团工作,了解基本规律和方法,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组织管理能力和写作能力,在任职期间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有较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岗位职责;

4.“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退伍大学生干部,或担任过校、院两级主要团学干部者优先。

三、工作任务及要求

1.承担学校团的工作任务,按照整体工作要求,创新团的工作思路,促进学校团的重点工作在基层的落实;

2.配合校团委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校团委重要活动的组织,协助相关老师做好部门工作,指导相关校级学生组织;

3.认真细致,责任感强,能够在兼职期间保证在校团委工作的时间投入;

4.工作期限不少于1年,兼职期间不涉及行政级别,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校团委正式发文聘任。

四、报名办法

1.采用个人自愿报名和所在组织推荐相结合。

2.请各单位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广泛宣传,根据基本条件择优推荐符合要求的学生,征得本人同意并签署单位意见后,于2020年9月20日(周日)下午17:00前由学院团委将报名登记表统一报送至明德楼109室。电子版登记表请发送至电子邮箱:hbeutw@hbeu.edu.cn。

3.校团委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以及自愿报名的情况,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选拔,最终确定人选。相关时间、选拔方式另行通知。

人:李云山, 李晶晶  

联系电话:0712-2345317,13971149496

   附件一:校团委各选聘岗位、部门工作职责.docx

   附件二:校团委兼职团干部(学生)报名登记表.docx




共青团湖北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0年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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