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湖北工程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
通 知
各教学学院学生会:
自湖北工程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以来,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我校学生会工作也得到了有力的加强,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为了推动我校的进一步发展,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北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报经省学联和学校党委批准,决定召开湖北工程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第二次学代会”),现就筹备召开第二次学代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15日,图书馆报告厅。
二、大会的主要任务和议程
大会的主要任务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总结学生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分析当前所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今后一年学生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湖北工程学院学生委员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湖北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团结带领全校青年学生为实现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建设“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试点大学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目标贡献青春力量。
大会的主要议程有:
1、校领导、省学联执行主席讲话;
2、听取和审议上一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3、审议并通过《湖北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4、听取湖北工程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
5、选举产生湖北工程学院第二届学生委员会;
6、选举产生湖北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三、学生代表、学生委员会、学生会主席团组成
(一)代表名额
本次大会代表名额的分配由校学生会根据各学院全日制在校生的人数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本次学代会拟定学生代表253人,约占学生总人数2%。
特邀代表若干名,主要为省学联驻会执行主席和学校各有关部门领导;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领导、分团委书记、辅导员、专(挂、兼)职团干。
列席代表34名,主要为未当选正式代表的优秀学生和学生干部。
代表名额的分配办法:根据各学院本科生总数按比例分配到各选举单位。各学院推选的学代会代表组成原则上参考以下比例:2020级占20%,2020级占40%,2019级占30%,2017、2016级(长学年制本科生)占10%。名额分配覆盖各个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院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女性代表比例不低于25%,少数民族代表不低于10%。
(二)学生委员会
湖北工程学院第二届学生委员会拟设委员35人(委员候选人42人,差额7人)。
本届学生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程序:由上届学生委员会根据委员条件,在广泛征求各级学生组织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报校党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
(三)学生会主席团
新一届湖北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拟设5人,拟提名主席团成员候选人5名,主席团成员为等额选举。学生会主席实行轮值制,轮换担任执行主席。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总支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提交学代会审议通过。
四、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第二次学代会的筹备工作,本届学生会决定成立第二次学代会筹备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第二次学代会筹备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由校团委、校学生会及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等成员组成。第二次学代会筹备委员会设秘书组、会务组、宣联组、后勤组,负责起草大会工作报告、组织代表讨论、指导代表大会选举工作、会务、宣传和后勤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第二次学代会是我校广大同学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今年我校学生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各学院学生会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学代会的筹备工作。要通过第二次学代会的胜利召开,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团结带领全校广大同学,为学校改革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青春。
(二)第二次学代会的筹备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进行,重要问题由筹备工作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各学院学生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按照《湖北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的相关要求以及第二次学代会的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认真做好本单位的代表选举工作,确保第二次学代会基层代表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各学院学生会要采取多种形式在广大同学中传达学习第二次学代会的精神,使全体同学关心、关注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与第二次学代会。在学代会召开之前,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舆论氛围,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第二次学代会的胜利召开。
特此通知。
湖北工程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