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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北省第十三批 "博士服务团" 选派工作的通知
2024-03-21     (访问次数)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人才办、团委,省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有关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组织人事门、团委:

  根据全省" 博士服务团" 工作的安排部署,省委人才办、团省委决定选派第十三批" 博士服务团" 成员到基层服务锻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服务时间

2024年6月至2025年6月,时间为一年。

二 、选派数量对象及条件

2024 年拟选派 120 名左右,具体对象及条件如下:

 (一) 选派对象

 在省内大型企业 、高等学校 、科研院所 、医疗卫生机构和省直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 。

 (二) 人选条件

 "博士服务团 " 成员应是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有吃苦和奉献精神、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有专业特长和组织管理能力的优秀中青年人才。 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 获得博士学位;

 2 . 年龄在 45 周岁 以下 (确有需要可适当放宽 ) ;

 3 . 身体健康, 能适应基层工作和生活 。

 三 、 选派流程

 (一) 申报岗位需求 (2024年 3 月 31 日 前) 。 各地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 中全会精神,组织开展人才工作调研, 了解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研究提出 "博士服务团 " 岗位需求意向 ,并按需求紧迫程度排序 。调查表 、汇总表( 附件1 、2 ) 的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请于 2024年3月31日前报团省委组织部 。调研提需求时,应围绕我省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需要,重点聚焦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 、生命健康 、高端装备、北斗等五大优势产业 ,算力与大数据、人工智能 、软件和信息服务 、量子科技 、现代纺织服装 、节能环保 、智能家电 、新材料、低碳冶金等9个新兴特色产业 。各市州按照每个县 (市 、区 ) 不少于2 个的数量提供岗位, 岗位应以县域重点企事业单位为主,县直专业技术部门的岗位数不超过申报岗位总数的三分之一,五大优势产业和9 个新兴特色产业相关的岗位数不少于本地区总岗位数的 70%。

 (二) 组织推荐人选(2024年4月5日至4月19日) 。 各派出单位根据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参考数量 ( 附件 3 ) 和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 ,按要求进行人选推荐 。团省委组织部根据市州实际需求,与派出单位密切沟通,及时对推荐人选的数量 、专业领域进行优化 。推荐表 、汇总表 ( 附件4、5) 的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请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 前报团省委组织部 。

 (三) 确定选派方案 (2024年4月30日前) 。 根据岗位需求和人选推荐情况,省委人才办会同团省委研究确定服务锻炼岗位和选派方案, 于 2024 年 6 月 派遣博士到岗工作, 由接收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四 、服务内容

  (一)提供技术支持。结合服务地和单位的实际需求,主持、主导开发或引进推广新技术 、新产品 。通过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为服务地和单位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 链接项目资源 。通过项 目合作 、人才交流 、共建工作室等方式,积极促进基层单位与高校、企业 、科研院所之间的交流合作, 推动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三) 提出决策建议 。通过实地考察、访谈 、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 聚焦服务地和单位的重难点问题,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地方党委政府和基层单位提供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意见。

  (四) 培养骨干人才。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和智力优势,通过举办培训班、交流会等形式,帮助服务地和单位培养一批业务骨干和实用人才 。

  (五) 促进交流互动。服务地县级团委将 "博士服务团 " 成员特聘为青年导师。 " 博士服务团 " 成员要广交青年朋友,开展青年观察、理论宣讲、科技普及、创业指导等活动,形成高质量的青年观察报告。通过参与学术研讨 、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加强与本地区博士人才联盟的交流互动 。

  五 、 有关要求

  (一) 强化日常管理。服务锻炼期间,接收地、接收单位和派出单位要共同做好"博士服务团" 成员的管理工作 。其中,日常管理以接收地和接收单位为主,派出单位要加强跟踪管理,及时掌握" 博士服务团" 成员在服务锻炼期间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 提供工作支持, 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 严格考核管理。服务锻炼结束后 ,派出单位要会同接收地 、接收单位对 "博士服务团 " 成员进行期满考核 。成员的德才表现、服务锻炼业绩,应作为干部选拔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选派单位要对服务锻炼期间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成员跟踪培养、重点使用。

  (三)落实保障待遇。接收地、接收单位要做好服务保障,保障好工作待遇、生活待遇,并按规定报销往返服务地和家庭所在地的交通费。服务锻炼期问,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按照每人12000 元的标准向“博士服务团”成员拨付调研工作经费,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应分别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的生活补助。
  联系人:胡杨杰,027-87238819
  电子邮箱:hbtswzzb@163.com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三路5号
  附件:1.第十三批“博士服务团”成员岗位需求调查表
  2.第十三批“博士服务团”成员岗位需求调查汇总表
  3.第十三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人选参考数量(根据需求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4.第十三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
  5.第十三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湖北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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